2017年6月8日 星期四

超乎想像的「佢」

」在廣東話的用法其實超出很多人的想像以外

我們平時如果想命令或要求人做事,會用「」來作代詞,替代一些物品,例如:
「同我做哂啲功課」=「同我做哂

這個「」可以替代可數的單數物品,例如:
「食哂隻雞蛋」=「食哂

也可以替代不可數的物品,例如:
「飲哂成碗湯」=「飲哂

甚至可以替代複數的物品,例如:
「煮哂啲番茄」=「煮哂

即使有很多番茄,而「」明明是單數,但我們不會說「煮哂佢哋」,因為廣東話的「佢哋」有明顯的生命象徵,替代人或動物都可以,卻不能用於死物。

此外,「」還有個很奇怪的用法,有沒有發覺,口語上即使保留原有的物品,但我們仍然情不自禁地用「」,上面第一個例句,我們通常會這樣說:
「同我做哂啲功課

這個用法奇怪在明明已經講清楚是「功課」,但我們還是喜歡在後面加上「」,這個「」不再是替代「功課」,那究竟有何作用呢?比較「同我做哂啲功課」和「同我做哂啲功課」,多了一個「」聽起來更具威力,所以「」的作用應該是加強語氣,這個「」出現的頻率非常高,我們幾乎用到「欲罷不能」,例如:
「食哂成碗飯
「清哂啲垃圾
「洗哂啲衫
「執好間房
「熄哂啲燈
「換哂啲傢俬

4 則留言:

  1. 路過的。
    好一個探討語言現象的網誌,小弟眼前一亮,受教了。

    當句中賓語清楚,不需代詞時,句末的「佢」字,很可能本字並非「佢」,先提例子:
    「食哂成碗飯佢」也有人讀成「食哂成碗飯許」
    「清哂啲垃圾佢」=「清哂啲垃圾許」

    這樣的轉音,例子很多,「邊處」讀成「邊恕/邊樹」(哪處之意)、「快點」讀成「快啲」、「點解」讀成「典解」,當中或有懶音之嫌,但粵句發音常有「一輪嘴」之快捷特色,所以這類音轉其實頗普遍。

    句末的「佢」「許」極可能也是音轉結果,本字是「去」,充當語氣助詞。所以:
    「食哂成碗飯佢」=「食哂成碗飯許」=「食哂成碗飯去」
    「清哂啲垃圾佢」=「清哂啲垃圾去」
    「洗哂啲衫佢」=「洗哂啲衫去」

    另一可能,「去」字本來放在句前,言者指示聽者立即做某事,例如「去洗哂啲衫。」為了加強語氣,「去」字移位至句末,表示催促,成:
    「洗哂啲衫去。」=「洗哂啲衫,去!」=「洗哂啲衫,速速/立即!」

    「洗哂啲衫,去!」的「去」,還可能是動詞。是動詞抑或助詞,還可探討,但兩者都有祈使意味,大概不差。

    P.S. 這裡好像很靜,未知網主在否,打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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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反而不太同意你說的...
      「食哂成碗飯佢」也有人讀成「食哂成碗飯許」 -> 我覺得絕對不是許, 這只是因為懶音而已.....
      「邊處」讀成「邊恕/邊樹」 -> 這個是不同方言影響的關係, 而不是轉音, 像我認識的順德話「邊度」是唸「邊樹」
      「快點」讀成「快啲」 -> 快點跟快啲根本是兩種語言吧? 難道你覺得快點才是真正的廣東話嗎?
      「點解」讀成「典解」 -> 這個只是懶音吧...

      另外, 通常說「食哂碗飯佢」, 重點是要吃完"他", 而不是"快去"吃完他, 所以我還是覺得不是其他字, 而是「佢」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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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你的回應。

      我上篇留言已表示,「這樣的轉音,例子很多…當中或有*懶音*之嫌…有『一輪嘴』之快捷特色…」,故前舉有懶音的例子,如「點解」讀成「典解」。可我想說的重點不在此。

      僅讀單字,「恆」讀成「痕」,「國」讀成「各」,這是懶音,但有些字與其他字組合成詞或句後,受前後字的發音影響,原字總會讀偏,稱轉音,例如「邊處」,沒多少人談話時唸成「邊署」,卻九成九唸成「邊恕/邊樹」,英文thank-you一定唸成thank-橋,不會唸成thank-U。這是原字受前後字的語音結構影響而產生自然的省力發音,簡稱「發音的經濟原則」。(論文一時難以找出,作者是Robert S Bauer。)順道一問,若「度」唸「樹」乃順德音,那麼「處」的順德音是怎唸呢?

      博主說「快點」、「快啲」是兩種語言,未知「語言」(language)在此作何解?我認為,「快點」是書寫語,廣府話唸出來,按省力原則,就是「快啲」。有人說「啲」的本字是「尐」,但按反切,「尐」的讀音並非「啲」(di1或dit1)。

      博主說「食哂成碗飯佢」的「佢」,仍是人或物的代詞,指那碗飯,所以那碗飯提了兩次,是double emphasis,加強語氣,這看來說得通。但請考慮,你說「『食哂碗飯佢』,重點是要吃完"他",而不是"快去"吃完他」,「吃完」的語義其實在「食哂」的「哂」字,指「盡」,而非在「佢」。順此,若刪掉「哂」字,說「食碗飯佢」,「佢」仍然指飯,是double emphasis,但唸出來卻不合語感,不通,再刪「碗」字,成「食飯佢」,同樣不通,完全無港人這樣說的。若「佢」實是「去」的轉音,則「食碗飯去」意思通但有點別扭,「食飯去」則完全通,很多家長常呼喝孩子去吃飯。「去」是命令,指要求聽者瞬即開始/執行某行動。(不必指快速完成某行動。)

      如果句末「佢」字前有「啦」、「先」,例如「食哂碗飯啦去」、「食哂碗飯先啦去」,絕不會唸成「食哂碗飯啦佢」、「食哂碗飯先啦佢」,所以「佢」應是「去」的轉音。較詳的我曾寫在敝博。
      https://goo.gl/DRe41r

      因為博主之前無回應,所以我不再打擾,其時沒有補上連結。我的分析不一定對,算是提供多一個思考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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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澄清:我以為上文留言者ho-nat_gtss是博主本人,回看正文底部網名,原來博主叫安格魯。ho-nat_gtss與安格魯應非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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