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舉兩個最常用的例子 kick 和 punch,中文表示 kick 幸好有「踢」,不過「踢」一般只作動詞,如果表示 give … a kick,中文要說「踢一腳/踢一下」,至於 punch 中文沒有一個單獨的動詞可用,起碼都要說「(用)拳打」,但「拳」在中文卻可作量詞,所以 give … a punch 可說「打一拳/擂一拳」。為甚麼古人為腳的動作造了「踢」字,卻不為拳頭造另一個字,真是天曉得!
不過,有次赫然發現幾種拉丁語系的歐語原來在表達以上的意思更為繁複,最奇怪的,kick 和 punch 明明是指一個動作,照道理應該先有動詞,有沒有名詞也不太重要,但偏偏那些歐語是先有一個名詞,再從名詞上下功夫。以 kick 為例,西班牙語的名詞是 patada,轉為動詞要說成 dar una patada(literally: give a kick),法語更麻煩,名詞要說 coup de pied(literally: strike by foot),轉成動詞要說成 donner un coup de pied(literally: give a strike by foot)。
換句話說,英語因為本身已有 kick 這個動詞,所以直接 kick 甚麼都可以,但西班牙語和法語等拉丁語系只得名詞形式,故此表示動作需要在名詞前加上一個動詞。中文一個「踢」就搞定,甚麼也不用加,突然間覺得方塊字方便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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