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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2日 星期四

Long time no see

我們都知道 long time no see 早已堂堂正正進入英語裡,用正式的英語表達是 It’s been a long time since we saw each other last time,這麼長難怪連英文人都棄之而選用 long time no see。不過筆者曾聽到一些爭論,粵語人說這是出自廣東話的「好耐冇見」,國語人又說這是出自國語的「好久不見」,究竟誰是誰非呢?

從歷史上看恐怕難以得出定論,筆者純粹從語言上去研究。Long time no see 短短四個字,關鍵在於 no

國語的「不」一般用於動詞或形容詞前,表示否定,例如「不動」、「不去」、「不禮貌」、「不漂亮」等,這個「不」相當於英語的 not;如果用於名詞前,國語會用「沒(有)」,例如「沒錢」、「沒空」、「沒電」等,這個「沒」相當於英語的 no

粵語則不一樣,在動詞或形容詞前一般會用「唔」,例如「唔知」、「唔講」、「唔靚」、「唔小心」,這個「唔」相當於英語的 not;粵語的「冇」多數用於名詞前,例如「冇錢」、「冇野食」、「冇著數」等,這個「冇」相當於英語的 no,但「冇」也可以用於動詞前,例如「冇做(好耐)」、「冇見(一排)」等。

由此可見,long time no see 是直譯的中式英語,理應是出自粵語的「好耐冇見」,國語的「好久不見」直譯的話應該是 long time not see,因為 no 在國語並不相當於「不」,在粵語卻相當於「冇」。

2015年3月12日 星期四

中英詞序問題

今天想跟大家談談中文和英語在表達上的一些細微差別。先看看以下三句中文:

1. 珍妮和我畢業後去了西班牙旅行。
2. 請把鹽和胡椒粉遞給我,海倫。
3. 很多種水果,如番石榴和木瓜,都含有豐富的維他命 C

乍看之下好像沒有甚麼問題,確實以上三句都沒有語病,可就是不太符合中文的使用習慣。如果你觸覺敏銳的話,一看就知道這三句是從英語直譯過來的,再看看以下三句英語原文:

1. Jenny and I travelled to Spain after graduation.(珍妮和我畢業後去了西班牙旅行。)
2. Please pass the salt and pepper to me, Helen.(請把鹽和胡椒粉遞給我,海倫。)
3. Many kinds of fruit, such as guavas and papayas, are rich in vitamin C.(很多種水果,如番石榴和木瓜,都含有豐富的維他命 C。)

究竟有甚麼地方不符合中文的使用習慣呢?答案就是詞序。

先說第 1 句,英語表示他人和自己的時候,習慣說 ‘… and I’,而不會說 ‘I and …’,可是中文卻剛剛相反,習慣說「我和」,所以第 1 句改為「我和珍妮畢業後去了西班牙旅行」會更符合中文的表達法。這個沒有甚麼原因可言,純粹是中英恰巧在表達次序上的不同而已。

再說第 2 句,英語中命令或請求別人做事時,經常把人名的稱呼放在句末,不過中國人可能較著重禮儀,一般都是先稱呼人才叫人辦事,所以第 2 句說成「海倫,請把鹽和胡椒粉遞給我」會顯得較得體,這個次序在疑問句更加明顯,例如 May I help you, sir?,用自然的中文來說是「先生,需要幫忙嗎?」,如果說「需要幫忙嗎,先生?」則會很奇怪,聽起來不夠尊重,而且表示疑問的語氣助詞「嗎」應該放在問號之前。

最後說第 3 句,英語中有些用來舉例的詞語如 likesuch asfor example 等常用於句子的中間,不過中文如果照樣用相同的次序,讀起來不太流暢,尤其是用逗號隔開一個本來就完整的句子,中文若要舉例一般會放在句末,故此第 3 句通順一點可以說「很多種水果都含有豐富的維他命 C,如番石榴和木瓜」,有時也可以放在句首,例如「諸如番石榴和木瓜之類的水果都含有豐富的維他命 C」,但放在中間就是相當英語化的中文了。

2015年2月18日 星期三

難以說出口的 prefer

英語 prefer 這個詞,筆者總覺得很難翻譯得好,一般辭書都是譯作「較喜歡」或「寧願」,但有時套用在真實的例子中感覺就是怪怪的,例如說:

Do you prefer tea or coffee?

以上這句英語,如果說「你較喜歡茶還是咖啡?」,聽起來很奇怪,此刻你選擇哪樣並不代表你就是喜歡哪樣更多;如果說「你寧願要茶還是咖啡?」,聽起來更奇怪,好像迫於無奈地要二選一,語氣相當沉重。最自然的說法應該是「你想要茶還是咖啡?」,但這就等於說 Do you want … Would you like …,沒有了 prefer 的意味,所謂 prefer,其實是指「人在某一時刻對於有限的選擇較傾向選取哪一個」,可是中文好像沒有表達這個意思的動詞。

可能因為這樣,香港人乾脆把 prefer 納入廣東話裡,好像「你 prefer 呢樣定嗰樣?」(你 prefer 這樣還是那樣?)的句子經常掛在嘴邊,就連名詞 preference 也如是,試問「你有咩 preference?」(你有甚麼 preference?)怎麼用自然的中文口語說出來呢?

2015年2月6日 星期五

中文講求章法

有學者說過,英語是講究「語法」的語言,句子之間靠法則連結起來,但中文不是一種以理性見稱的語言,遣詞造句憑藉的不是語法,而是「章法」。所謂「章法」,不著重詞形變化、時態語態、句型模式等語法特徵,反而更強調句子的組織、佈局、排序、連繫,而且往往不是單靠規則來判斷,而需要靠敏銳的語感來揣摩,所以中文表面上看似紊亂鬆散,然而要學得精通卻須反覆誦讀、融會貫通。

舉個簡單的例子,先看看以下兩句英語:
1)    Tom studied Japanese for many years.
2)    Tom’s studied Japanese for many years.

上面兩句的分別只在於動詞的時態,第一句用了過去式,表示 Tom 在過去曾經學日語,但現在已經沒有學了,第二句則用了現在完成式,表示 Tom 在過去開始學日語,而且暗示直到現在還在學。若把這兩句按字面翻譯,恐怕都是「湯姆學了很多年日語」,因為 have studied studied 在中文都是「學了」,這樣的話,怎麼能看得出兩句的區別呢?

此時,我們就要考慮中文的章法,很多時候中文的表達不一定從動詞入手,而要看整個句子的鋪排和詞序,以上兩句換成地道的中文,可以這樣說:

1)    Tom studied Japanese for many years.
湯姆學過很多年日語。(對比「湯姆學了很多年日語」)
2)    Tom’s studied Japanese for many years.
湯姆學日語很多年了。(對比「湯姆學了很多年日語」)

先看第一句,把「學了」換成「學過」,因為虛詞「了」一般只表示動作結束,但不能確定是臨時性還是永久性,虛詞「過」就能表示動作在過去曾經發生,而且已經停止了,這句是靠轉用虛詞來彰顯句子的含義。再看第二句,文字沒有變,變的是詞序,從「學了很多年日語」變為「學日語很多年了」,一般人若不仔細推敲未必能察覺兩者的細微差別,其實前者的「了」置於動詞後,是修飾動詞的功能助詞,表示動作已完結,而後者的「了」置於句末,是修飾整個句子的語氣助詞,表示對持續學習多年有一種情感的抒發,而且隱含將會繼續學下去,此外「很多年」也移了位置,因為把時間性詞語放在後面可以更加突出雖已持續多年卻仍未停止,這個含義真的要靠中文的語感去領會,並不是詞語本身可顯示出來的。

由以上所見,英語靠動詞變形可以表達出兩種不同的時態,這就是「語法」,而中文要靠選詞的轉換和詞序的佈局來表達同樣的效果,這就是「章法」。相比之下,中文需要更靈敏且精準的語感才能辨別句子背後的意義。

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翻譯從句型入手

翻譯這東西要做得夠地道,不一定從詞彙入手,有時也可以從句型入手。

舉例說,先看看以下兩個句子:
1)    Where do you put the dog food?
2)    Where do you keep the dog food?

以上兩句意思很相似,但仍然有些細微的差別。第 1 句是用於一時之間你不知道狗糧放在哪裡才向對方發問,至於第 2 句則是詢問對方平時一向把狗糧放在哪裡。一般的翻譯會從動詞 put  keep 的分別着手,可以譯成這樣:

1)        Where do you put the dog food?
你把狗糧在哪裡?
2)        Where do you keep the dog food?
你把狗糧存放在哪裡?

 keep 譯為「存放」就有「儲存、放置」的雙重意思,可以與譯為「放」的 put 區別開來。不過,問題在於原句是很生活化的日常英語,而「存放」一詞聽起來相當書面,一般不會掛在嘴邊。其實,日常中文要說 put  keep 都只會說「放」,但如果兩句都說成「你把狗糧放在哪裡?」又分辨不出是哪個意思,這時可以從句型入手,試看看以下兩句另一種的翻譯:

1)        Where do you put the dog food?
你把狗糧放在哪裡
2)        Where do you keep the dog food?
你把狗糧放哪裡的

 2 句用了「的」就是中文的奧妙之處,「的」雖然是一個虛詞,但置於句末可以加強肯定的語氣,隱含早已存在、既定事實的意味,而非臨時性的,用「你把狗糧放哪裡的?」就是暗示了詢問對方平時把狗糧存放在哪裡,這也是中文很地道的表達法。

由此可見,有時單譯詞彙如果不太能準確表達日常的說法,可以嘗試轉換一下句型,或許會有意外的收穫。

2014年6月29日 星期日

翻譯的細微之處

英漢翻譯是一道可以談很久的話題,除了要留意對應詞彙和語法毛病之外,有時還要注意一些習慣用法,甚至文化上的差異,筆者嘗試舉以下兩個例子加以解釋。

1.     James and I were close friends when we were in college.

以上這句,照字面意思來譯就是「詹姆斯和我在大學時是很要好的朋友」,語法正確,意義上也沒有甚麼問題,不過細心的讀者如果對中文的慣性表達法很敏感的話,來回朗讀數遍,可能會察覺到有點奇怪,怪在哪裡呢?問題就在主語的次序上。英語的主語若包括別人和自己,習慣上次序是 “… and I”,幾乎不會說 “I and …”,但換了中文,說成「…和我」卻不是中文的習慣用法,我們一般都是說「我和…」,所以上句如果譯成「我和詹姆斯在大學時是很要好的朋友」,聽起來就自然得多了。這個細微的分別不涉及語言上的規則,純粹是中英表達法有不同的習慣和取向。

2.     Can I have another piece of pizza, Mum (BrE) / Mom (AmE)?

以上這句也是淺易的英語,直接翻譯就是「我可以多吃一件比薩餅嗎,媽媽?」,同樣沒有甚麼語病或歧義,但聰明的讀者一看應該就能意識到問題出在哪裡。英語的疑問句若是提及別人,很多時候會把稱呼或名字放在句末,例如說 “Could you help me carry the bag please, Ray?”,但華人很注重禮儀,一般會先稱呼對方,然後才道出說話的內容,若是有求於別人更是如此,例如說「馬老師,請問我的女兒最近在學校表現怎樣?」,故此上句應該要譯成「媽媽,我可以多吃一件比薩餅嗎?」。這個分別是中西文化上的差異,也不是單憑對語言的認知就能解釋清楚,平時寫作必須提高語言的觸覺。

2014年3月28日 星期五

西學之中日翻譯

筆者曾在「和製漢語」一文中談及現今有關西方思想的漢語詞彙,當中的絕大部分都是出自日語,雖然漢字是源自中國,但日本人利用不同的漢字組合翻譯西方思潮的摩登概念,這些新詞經過時代的變遷早已流入漢語中。不過,原來這些名詞起初也有中文譯名。

時值 19 世紀末,中國清朝的學術界經歷了一場浩大的西學翻譯運動,嶄新的西學概念包括科學、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哲學等相繼流傳到亞洲,中國一群知識分子遂開始發揮文思才智,把英語的專業名詞翻譯為中文,其中尤以翻譯家嚴復為主導。可惜那時晚清國力積弱已久,日本卻勢如破竹,最後這些西學的中文譯名幾乎都敵不過日製譯名而遭淘汰,時至今日很多華人早晚都在使用日語名詞而不自知。

以下搜羅了一些當時需要翻譯的英語詞彙,並附上日譯和中譯:

英語
日譯(沿用至今)
中譯(嚴復倡導的譯名)
argument
論證
astronomy
天文學
天學
biology
生物學
生學
chemistry
化學
質學
conclusion
結論
委詞
condition
條件
definition
定義
界說
economics
經濟學
計學
evolution
進化
天演
essence
本質
existence
存在
自在
generalization
概括
會通
geometry
幾何學
形學
intuition
直覺
元知
labour
勞動力
功力
logic
邏輯
名學
memory
記憶
money
貨幣
泉幣
philosophy
哲學
智學
physics
物理學
格致學
politics
政治學
治平學
productivity
生產力
殖量
psychology
心理學
心學
reason
理性
良知
republican
共和
公治
rights
權利
民直
society
社會
sociology
社會學
群學
space
空間
time
時間
trade
貿易
通商
wages
工資

究竟日譯和中譯哪個較好或較能譯出原意,以今天的角度已難以判斷。不過也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我們現在所用的是中譯,不知道結果會變成怎麼樣呢?

2014年1月11日 星期六

「杏仁」之誤解

有些由外國傳入的食物,起初國內還未真正了解其成分,或誤將本土的另一種食物與之歸為同類,因而起了個以為正確的名稱,輾轉數載,以訛傳訛,結果後來發現有誤也難以改回。多年來國人對「杏仁」的誤解就是一個經典的例子。

先說說「」這種植物。杏是一種落葉喬木,果實呈黃紅色,味道酸甜,英語名稱叫 apricot,杏的起源不詳,從它的遍布來看應該是始於亞洲,中國也一直盛產杏樹,所以國人對杏的認識並不陌生。所謂「杏仁」就是「杏」的種子,不過,杏仁並非大多數人所以為的小食果仁(nuts。「杏仁」在英語的真正名稱是 apricot kernel,廣東人也許對杏仁較為熟悉,因為在廣東地區有分南杏和北杏,南杏味甜,可食用,而北杏味苦,多用於藥材,且帶有輕微毒素,對止咳化痰有很大成效,中藥材店若用杏入藥,會以多量的南杏配少量的北杏,以免中毒。香港人常喝的「杏仁霜」(又稱「杏仁茶」)確實有杏仁的成分,同樣港式甜品「杏仁燉奶」亦有,但澳門某餅家出產的「杏仁餅」並不含杏仁,「杏仁餅」主要由綠豆所製,其名稱只因外形呈杏仁狀而已。

再說回一般人誤解的「杏仁」,這始於上世紀 70 年代美國生產商傳入一種非常可口的果仁,英語名稱叫 almond,由於形狀與中國的杏仁酷似,只是看來稍大,當時國人便把這種食品譯為「美國大杏仁」,久而久之,所有華人都以為 almond 就是「杏仁」,這個錯了幾十年的誤譯到現在還未糾正過來。中國農貿業一早已經驗證且發表報告,說明 almond 與杏並無關係,若以植物品種來說,杏是李亞屬植物,同類的有李子(plum),而 almond 實際上是桃亞屬植物,同類的有桃子(peach),故 almond 在中國的正確學名稱為「扁桃」,平時所吃的果仁應該叫「扁桃仁」。農貿業多年來之所以極力澄清這兩種本屬不同類的果實,因為外國進口的「扁桃仁」長期以來都冒名為「杏仁」,價格一直上揚,結果令本土盛產的真正「杏仁」不斷被打壓,而且「扁桃仁」雖有其營養價值,但並沒有「杏仁」的藥效,這個學名的無心之失不知要何時才能傳遍民間?

最後再重複一次,「杏」是 apricot,「杏仁」是 apricot kernel,而香脆可口的果仁 almond 是「扁桃仁」。


杏(apricot)
杏仁(apricot kernel)
扁桃仁(alm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