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裡五隻手指的名稱分別為拇指、食指、中指、無名指和小指。拇指的「拇」字古已有之,是對手和腳第一隻指頭的專稱,《現代漢語詞典》「拇指」一條說可指手和腳,不過筆者寧可寫「拇趾」,意義更鮮明,另外廣東話俗語裡還把「拇指」稱為「手指公」。「中指」和「小指」很容易理解,前者指位置,後者指大小。那麼「食指」和「無名指」又作何解呢?原來相傳古人習慣用第二隻手指蘸一蘸食物和湯水,再放入嘴裡吮一下,以試探味道、溫度,所以把第二隻手指稱為「食指」。「無名指」叫法的來源已無從追溯,只知道最早的記載出於《孟子.告子上》:「今有無名之指,屈而不信」,意思是這隻無名字的手指彎曲了也不能伸直,相信古人以「無名」來命之是因為這隻手指較為軟弱無力,難以道出有何實則的作用,故乾脆「無名」算了,不過後來的中醫發現從無名指的長度、形狀、指節紋、力度強弱可推斷人的健康狀況,日本人更把「無名指」稱作「藥指」,看來「無名指」的功力效用非同小可。
再看看英語的名稱,五隻手指的名字分別為
thumb、index finger、middle finger、ring finger 和 little finger。英語的叫法不難理解,thumb
一詞出自古英語 thuma,也是對拇指的專稱,後來拼法改為
thumb,與
limb(四肢)相同。middle
finger 和 little finger
意思一目瞭然,美式英語中 little finger 也可稱為 pinky。index finger 的 index 有 pointing(指示方向;指引)之意,英語中食指還可稱為 first finger、forefinger、pointer finger。ring finger 顧名思義,因宗教的傳統習俗,婚戒習慣戴在無名指上。
筆者現在倒有另一個問題想考考大家:英語中既然拇指叫
thumb,那麼平時所講的 fingers 是否包括拇指呢?
對於這個問題,不如看看幾本著名英語詞典對
finger 的定義:
Longman: one
of the four long thin parts on your hand, not including your thumb
Macmillan: the long parts on the end of your hands
Merriam-Webster: one of the five
long parts of the hand that are used for holding things; especially one of
the four that are not the thumb
雖然每本詞典的定義不一,但總括以上所言,可以確定 finger 一般情況下不包括拇指,只用於另外四隻手指。不過如果說 I cut my fingers,沒有說明哪隻手指的話,也不能否定拇指包括在內。此外,解剖學上手指的學名叫 digit,這個詞包括所有手指,不會有歧義,假如要給食指一個中肯的定義可以這樣說:The index finger is the first finger or the second digit of our h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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