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 星期二

帽子戲法

港人愛看足球賽事,特別是英格蘭超級聯賽,不少忠實粉絲熬夜也要追看下去。說到足球,很多人都會期待某球星上演「帽子戲法」,亦即一人在同一場賽事中連進三球,究竟「帽子戲法」這名稱從何而來呢?

先說明兩點「帽子戲法」的含義,第一,「帽子戲法」一般指一人連進三球或連中三分,除此之外,也可以指一人連續在三場比賽中獲勝;第二,「帽子戲法」不僅用於足球,事實上也不是源於足球,還可以應用於其他球類,如板球和曲棍球。

「帽子戲法」是英語 hat trick(或 hat-trick)的直譯,hat trick 本來是一個術語,可以指魔術師用帽子變出物體的魔術表演,也可以指雜技員用三頂或以上的帽子輪流戴在頭上的雜技表演。首次應用在運動場上是 1858 年英國的一場板球賽,投球手 Stephenson 連續三次投球都正中三柱門,根據當時的賽例,連中三元的投球手可獲得球會頒發一頂帽子作為嘉獎。

在球場上發揮渾身解數一人連取三球有如表演魔術或雜技般神奇,hat trick 一詞就此應運而生。後來到 20 世紀,世界盃誕生,球星輩出,足球史上出現多次「帽子戲法」的紀錄,才予人一種錯覺,以為「帽子戲法」只形容足球比賽,實際上是始於板球,盛行於足球,也可用於曲棍球和冰上曲棍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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