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兩點「帽子戲法」的含義,第一,「帽子戲法」一般指一人連進三球或連中三分,除此之外,也可以指一人連續在三場比賽中獲勝;第二,「帽子戲法」不僅用於足球,事實上也不是源於足球,還可以應用於其他球類,如板球和曲棍球。
「帽子戲法」是英語 hat trick(或 hat-trick)的直譯,hat trick 本來是一個術語,可以指魔術師用帽子變出物體的魔術表演,也可以指雜技員用三頂或以上的帽子輪流戴在頭上的雜技表演。首次應用在運動場上是 1858 年英國的一場板球賽,投球手 Stephenson 連續三次投球都正中三柱門,根據當時的賽例,連中三元的投球手可獲得球會頒發一頂帽子作為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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