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的動詞有一種明顯的特色,就是後面可以附加一些助詞 (particle),以表示動作的體貌,在語言學上稱為 aspect marker。相比普通話,粵語的這個特色是更加貫徹始終的,為甚麼這樣說?先看看以下的例子,你會慢慢了解。
「咗」:表示動作完成
例子:我食咗飯。(我吃飯了。)
*普通話一般把「了」放在句末。
「哂」:表示動作全部完結
例子:我做哂功課。(我做完功課。)
*粵語也可以說「我做完功課」,但「哂」必須附於動詞後面而不能單獨使用,比較有 marker 的特色,而且「哂」含有「全部都…」的意思,這種情況不能用「完」,例如「唔該哂」不能說「唔該完」,「你講哂畀佢聽?」不能說「你講完畀佢聽?」。
「緊」:表示動作正在進行
例子:我食緊飯。(我在吃飯。)
*普通話沒有這個 marker,只能在動詞前面加「(正)在」。
「住」:表示動作或狀態持續進行
例子:佢着住背心。(他穿着背心。)
*注意「緊」和「住」的差別:「佢着緊衫」表示「他正在穿上衣服」的動作,「佢着住衫」表示「他穿着衣服」的狀態。
「過」:表示動作曾經發生
例子:我住過北角。(我在北角住過。)
*普通話很少直接說「住過哪裡」;另外台灣國語傾向把「過」與動詞脫離並放在句末,例如上句會說成「我住在北角過」。
「吓」:表示動作短暫進行,抱有嘗試的心態
例子:我試吓件衫。(我試一下這件衣服。)
*普通話要用「一下」,雖然都是用在動詞後面,但不像粵語的「吓」具有黏附的特性。
「開」:表示動作進行了一段長時間,猶如習慣
例子:我中午食開呢間餐廳。(我中午通常在這家餐廳吃。)
*普通話沒有這個 marker,只能用時間副詞如「通常」、「一般」來表達。
「親」:表示動作每一次進行
例子:我食親魚生都肚痛。(我每次吃生魚片都會肚子疼。)
*普通話沒有這個 marker,只能用「每次…都」來表達。
「極」:表示動作發展到極的狀態
例子:呢個問題我諗極都唔明。(這個問題我怎麼想都不明白。)
*普通話沒有這個 marker,只能用「怎麼…都」來表達。
從以上的例子可見,粵語跟動詞有關的 aspect marker 非常豐富,部分甚至是粵語專有的,普通話需要用其他表達法。
說粵語的你,現在有沒有更了解自己的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