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5日 星期六

臉紅和沖廁

今天想說一說英語中一個意思挺特別的詞:flush

flush 在古英語的意思是指小鳥突然躍起,原是模仿雀鳥拍翼的象聲詞。不過這個意思在今天已經失傳了,換來的卻是解作「臉紅」和「沖廁」,一個在頭上,一個在下身,究竟葫蘆裡在賣甚麼藥?

要追溯 flush 的源頭似乎已無跡可尋,但有人認為 flush 很可能是一個拼湊出來的詞。話說 flush 現有的意思還未出現的時候,英語本有幾個發音跟它相近的單詞:
flash
:閃現,掠過
gush:(液體)大量湧出
blush
:(因害羞)臉紅

以上幾個單詞的拼法和讀音跟 flush 都十分相近,於是有人從構詞學上分析,得出兩個組合:

flash + gush = flush
(沖廁)
「沖廁」這個動作固然是一堆液體湧出來(gush),但這還不夠,重點是要一下子完成(flash),總不能湧到天光吧,故此合成 flush 一詞。

flash + blush = flush
(臉紅)
也許你會問,既然已有 blush 解為「臉紅」,又何需 flush 呢?原來 blush 一般是指因害羞或尷尬而臉紅,這種紅暈可以是慢慢滲透出來,但 flush 所指的「臉紅」卻可以是因為憤怒、羞愧而漲得滿臉通紅,想達致這個效果,就要在原有的 blush 再加 flash,強調那種「紅」是在臉上急速地「閃現」出來。

語言背後,總有你嘖嘖稱奇的奧妙。

2014年11月2日 星期日

詞典的審查

不說可能大家都不知道,其實做詞典也會經過審查,像相片中的 the death of Communism(共產主義的滅亡),這類例子在繁體版的詞典裡還可以保留,但一到簡體版就必須刪除或者轉換例子,內地對於出版的內容非常嚴格,一經查獲,書本要立即停印禁賣,連主編也可能惹禍上身,所以平時合作的內地同事都要很謹慎,這可不是說笑的。

基本上,任何對共產主義或社會主義帶有負面意思的都不能出現,而讚揚資本主義的當然也不能,提及 China 的要看情況而定,只要不涉及政治的一般都可以。有一點大家可能會感到意外,其實英國出版的詞典還挺多用香港做例子的,估計 Hong Kong 很可能是例句中繼 LondonNew York 之後出現最多的城市,而且大部分都是讚不絕口,如果是褒義的,簡體版固然可以保留,可是仍然有一些要做手腳,譬如提及殖民地歷史(e.g. Hong Kong was once a British colony,被割讓的舊事絕對提不得),又或者令人聯想到香港與中國是兩個獨立個體(e.g. Cantonese 的詞條底下本來是 a language spoken widely in Southern China and Hong Kong,最尾的 Hong Kong 見光即死,理據是 Hong Kong 屬於 Southern China 的一部分,此外 language 也可能被貶為 dialect)。

以上的情況多的是,有些被刪的地方連香港編輯也摸不着頭腦,要經過細心查證才發現原來是上古世紀中西方對疆域的認可問題,可見內地編輯因出版限制而須熟讀歷史地理,我們從中也長了不少知識。最後一提,詞典末尾的附錄通常會介紹地名(可不是國名啊),如果英語原版有收錄 Hong KongMacau Taiwan,繁體版還尚可保留,至於簡體版 ... 你知道的。

2014年10月25日 星期六

日本「正露丸」

「正露丸」(日:せいろが;英:seirogan)是日本大幸藥品公司(日本名稱是「大幸薬品株式会」)出產的一種著名藥物,主要醫治肚痛腹瀉。聰明的讀者有沒有想過這種藥物為甚麼叫「正露丸」呢?

翻查資料,「正露丸」最早於 1902 年面世,最初只是供日本軍人所用,主要用來消毒殺菌。「正露丸」原來本名是「征露丸」,這個名字的起源可追溯於 1904 年至 1905 年發生的日俄戰爭(Russo-Japanese War),「征」是「征服」之意,而「露」是日本舊時對俄羅斯的譯名「露西亞」(Russia)之首字,故此「征露」即「征服露西亞」,後來日方大勝,也令此藥間接聞名起來。戰爭結束後,為了消除世人對該藥物軍事背景的觀感,以及方便出口至其他國家,「征露丸」正式易名為「正露丸」,沿用至今。

「正露丸」本來只作軍事醫療用途,其後有人意外發現該藥對急性腹瀉竟有療效,於是開始廣泛用於家居。

大家對「正露丸」的品牌和包裝最有印象的必定是「喇叭」的圖像,這背後其實也有段故事,大幸藥品公司用「喇叭」做標記,原來是想紀念一位在日俄戰爭中奮勇作戰的號角手,因為此標記太深入民心,所以我們平時也會把這藥物說成「喇叭牌正露丸」。

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

topic-comment 句式

粵語是舉世公認非常難學的語言,當中至少有三種特徵是超越其他同一語系的語言,令學習者無所適從:

1.
九個聲調tones):正確來說應該是六個聲調加三個入聲(checked tones / entering tones),普通話只有四個聲調也難以掌握,更何況粵語有九個呢。
2.
語尾助詞sentence-final particles):種類繁多,例如「呢」、「嘅」、「咩」、「啦」、「呀嘛」、「咋噃」、「啦喎」、「架啦噃」,簡直神乎其技,連港人自己也未必能解釋何時用哪個,有不少大學論文曾經挑戰這個專題。
3.
話題評述句法topic-comment syntax):這種語法是語言學的專業範疇,以下會稍加說明。

所謂 topic-comment,其實是有別於英語的 subject-predicate,亦即句子的成立不一定要由主語帶頭,英語一定要有個主語放在句首(被動句除外),但中文的語序卻相當彈性,容許更多的表達方式。此處的 topic 是說話者想聚焦或引起注意的「話題」,所以放在句首,comment 是對這個話題作補充的「評述」,兩者之間可以用動詞、也可以不用動詞連結,例如:

呢個人 (topic) 好衰架 (comment)
場比賽 (topic) 播完啦 (comment)
套戲 (topic) 我睇過啦 (comment)

用普通話來說,以上三句就是:

這個人 (topic) 很壞的 (comment)
那場比賽 (topic) 播完了 (comment)
那部電影 (topic) 我看過了 (comment)

不過,與普通話相比,粵語的 topic-comment 明顯較複雜多變,新一代的年輕港人更把這種句式玩到出神入化,口頭表達一個句子,可以有多種說法,看看以下的例子:

(正常表達)佢周圍同人講呢件事係咪傻架?(他到處跟人說這件事是否傻了?)
1.
呢件事 (topic) 佢周圍同人講係咪傻架?(comment)
2.
佢呢件事 (topic) 周圍同人講係咪傻架?(comment)
3.
周圍同人講呢件事 (topic) 佢係咪傻架?(comment)
4.
周圍同人講呢件事 (topic) 係咪傻架佢?(comment)
5.
係咪傻架 (topic) 佢周圍同人講呢件事?(comment)
6.
佢係咪傻架 (topic) 周圍同人講呢件事?(comment)

(正常表達)我諗我聽日應該趕得切寫完篇文(我想我明天應該趕得上寫完這篇文章吧)
1.
聽日 (topic) 我諗我應該趕得切寫完篇文 (comment)
2.
篇文 (topic) 我諗我聽日應該趕得切寫完 (comment)
3.
聽日寫完篇文 (topic) 我諗我應該趕得切 (comment)
4. 應該趕得切寫完篇文 (topic) 我諗我聽日 (comment)
5.
我聽日應該趕得切寫完篇文 (topic) 我諗 (comment)
6.
我諗我聽日趕得切寫完篇文 (topic) 應該 (comment)

2014年9月24日 星期三

知音、知心、知己

知音」、「知心」和「知己」看來極相像,但程度和層次還是有些分別的。

知音」源於志趣相投、志同道合,雙方有共同興趣或目標,一般指喜好或嗜好相似、能夠互相切磋交流的朋友。

知心」再升高一級,達到心靈相通、心有靈犀,因性情相近,雙方可以互訴心事、互解憂愁,一般指酒肉以外的交心密友。

知己」是三者之中最難求,要達至彼此了解透徹、心照不宣已能洞悉對方,而且雙方感情真摰、關係密切,既可共享樂,也能共患難的世紀深交,是最經得起考驗的同伴,很多時候親人和枕邊人未必是最了解自己的人,唯獨知己可以,就像世間上多活了另一個自己。

知音」、「知心」、「知己」,三者層層遞進,越上越難覓,「知音」是純友情的頂峰,「知心」是友情滲入親情的極致,「知己」則是混合友情、親情和愛情的精華,可謂登峰造極、無與倫比。

2014年9月20日 星期六

十本印象深刻的書

臉書上有朋友邀請筆者寫十本書,按照規則,不用花心思細想,選出十本對自己影響最深的書,不一定是最好,也不需甚麼鉅著,以下排名不分先後:

1.《三色貓殺人音樂》赤川次郎(推理小說)
初中最愛看偵探查案,漫畫看了「金田一」,小說幾乎看了全部《三色貓》系列,這本《殺人音樂》佈局離奇,印象相當深刻,據說當年曾獲周星馳推薦入選香港十大好書。

2.《雅舍小品》梁實秋(散文結集)
初中某中文老師介紹其中一冊,一看立即愛上,這套結集令我確定自己喜歡散文多於小說,直至預科時,老師也覺得我適合寫短文而非長文。確實我比較喜歡文章短小精悍,不要過度長篇大論。

3.《臺北人》白先勇(短篇小說集)
預科時中文科選取的讀物,那時其實有好幾本較薄的可以選擇,但我一見到白先勇二話不說就選了,內容有些是哀怨纏綿,有些是荒誕甚至變態,但我讀得幾乎手不釋卷,後來發覺自己看小說骨子裡原來需要一些 abnormal 的元素。


4.《泰晤士河畔》陶傑(散文)
這本是陶生早期的成名作,沒有甚麼政治話題,全書都是講述英倫生活的點點滴滴,當時陶生還是予人一介書生的感覺,文筆簡樸不虛浮,淡雅不華麗,看過後相信會令人熱愛英國。


5.《活着》余華(長篇小說)
大學暑假狂讀的小說,講民初至民革一個農家少爺的故事,由發展到結局都慘絕人寰,讀後有種徹骨的感覺:生於一個荒謬的年代,幾多的苦難都沒有抱怨的餘地,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好好活着。

6.《天龍八部》金庸(武俠小說)
十本內似乎非得選一本金庸的作品,那我會選《天龍八部》,第一本看實在太深刻,而且喬峰是金庸筆下我最愛的人物。總覺得金庸所寫的夾雜了不少真實的歷史背景,如果是寫純粹的武俠世界,也許古龍更合適,那麼我最有印象的是《多情劍客無情劍》。

7.《味覺現象學》梁文道(文化評論)
近年喜歡看飲食文化的書,不是那些坊間的烹調技巧或食譜,而是需要涉及一點傳統禮儀文化的,這份志趣源於讀畢這本書,它教曉我飲食背後也可以與政經、禮教、典故、美學、哲學等等扯上關係。

8. Jane Eyre Charlotte Brontë(愛情古典小說)
一次偶然的機會碰上這本經典的小說,並深深愛上故事中的男女主角,是一本象徵女性爭取平等和自由戀愛的傑作。以英國文學來說,這本程度不算艱深,只是有少許法語,不過因為它我才開始放膽看其他古典小說。


9. The Mother Tongue Bill Bryson(語言叢書)
起初是先看中譯本,講述英語的起源、演變以及如何受其他歐語的影響,聽來好像有點沉悶,其實內裡解釋了很多關於現代英語何以會變得如此不規律的背後原因。這本書令我開始熱衷於研究 etymology(詞源學)。


10. Words Words Words David Crystal(語言學著作)
語言學大師 David Crystal 用詼諧風趣的文字分享學習語言的樂趣,我覺得有興趣研究語言的朋友,不要先去看那些 Introduction to 充滿理論的機械書,恐怕未畢業已悶死,不妨看看這本幽默小品,也許你會更有毅力和恆心讀下去

2014年9月9日 星期二

巴不得又恨不得

很多人經常把「巴不得」和「恨不得」混為一談,兩者在用法上有沒有不同呢?

廣東話裡慣說「恨不得」,而「巴不得」對港人來說略為書面,不少人以為兩詞相通,其實「巴不得」和「恨不得」雖意義相近但差異也頗大,要寫兩者的區別可以寫上一篇論文,筆者嘗試挑出一些較為明顯的地方談談。

先從語義上看,「巴不得」和「恨不得」都是「急切希望」的意思,但「巴不得」所希望的事是有可能實現的,甚至已經實現了,相反「恨不得」所希望的事一般都不可能實現,或遙遙無期。譬如說「他巴不得立刻回鄉與家人團聚」,說話人未必可以立即做到,但只是時間的問題,始終是有可能的,如果說「他恨不得立刻回鄉與家人團聚」,說話人只是一廂情願,可惜客觀環境並不容許。再看以下兩個例子:
收到家人的來信,她巴不得馬上飛回老家。(這是她有能力做到的)
看見周圍屍橫遍野,他恨不得戰爭立刻結束。(這並不是他可以控制的)

巴不得」和「恨不得」都可以表示虛擬的事,即現實上絕不可能實現,但由於「恨」具有抱怨、嗟嘆的意味,所以「恨不得」多用來表達憤怒、不滿的情緒,而且語氣誇張失實,純為發泄,相反「巴不得」沒那麼負面,一般用來表達虛幻的願望,例如:
明月那麼照人,我真巴不得飛上天把它撈下來。
這個小人為虎作倀,我真恨不得把他碎屍萬段!

再從語法上看,「巴」本身已有「盼望」之意,故「巴不得」可以獨立成為一個句子成分,但「恨不得」卻只能作為謂語,後面一定要附帶子句,例如:
他一口答應,正是他巴不得呢。(不能用「恨不得」)
她願意解除婚約,這個負心漢正巴不得如此呢。(不能用「恨不得」)
上句若要用上「恨不得」,就要說成「這個負心漢恨不得她一早解除婚約呢」。

正正由於「巴不得」可以獨立,所以「巴不得」亦可作定語,意思類似「求之不得」,但「恨不得」並不能這樣用,例如:
能夠進入這家大型公司,正是我巴不得的機會。(不能用「恨不得」)
你願意不收酬勞幫我,真是我巴不得的事。(不能用「恨不得」)

2014年8月30日 星期六

because 的邏輯關係

今回想說一說微妙的因果關係。

先看看這兩句:
The match was cancelled, because it rained all day.
The match was cancelled because it rained all day.

究竟 because 前面有沒有逗號呢?答案是兩者皆可,君選擇,意思都是解作「因整天下雨,球賽取消了」,這只是標點符號(punctuation)的格式問題,不過英語人士似乎傾向不用逗號。

再看看以下兩句:
She did not marry him, because he moved to the USA.
She did not marry him because he moved to the USA.

這兩句看來差不多,但嚴格來說,第二句是帶有歧義的。

首先,兩句都可以解作「她沒有和他結婚,因為他移居到美國」,後面 because 帶出的原因是真正的原因。

不過,第二句其實可以有另一個意思,英語人士看了這個否定句的結構,可能會聯想到“not … because”的句型,中文即是「並非因為…才…」,故此第二句有可能解作「她並非因為他移居到美國才和他結婚」,換句話說,她事實上是跟他結婚了,但不是由 because 所說出的原因,真正原因並不知道。或者把句子加長些會更容易明白:

She did not marry him because he moved to the USA, but because he loved her more than anyone.她並非因為他移居到美國才和他結婚,而是因為他比誰都愛她。

英語的邏輯關係有時不能從表面上的句子結構來推論,而要看上文下理,再揣測句子背後的真正意思,當中尤以否定句最難推敲,要特別謹慎提防。